公告与通知/ about
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
根据党和国家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,加强法人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,按照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(简称中通协)《章程》、《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总则
第一条 申请入会均须得到中通协批准(核准),批准(核准)后均为中通协会员。
第二条 本着自愿的原则,直接向中通协本部或者向授权的分会(专业委员会)申请入会。不重复向中通协本部、分会(专业委员会)申请入会。
第三条 在中通协本部、分会(专业委员会)常设办事机构工作的专职人员选入理事会成员,应首先申请、批准为个人会员。
二、入会程序
第四条 单位申请入会:
(一)直接向中通协本部申请入会,即直管会员
1.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,同时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、提供各类资质证明材料;
2.中通协综合部组织进行材料审核、调查,必要时组织到申请单位考察;
3.中通协综合部提出审核意见,经中通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提交中通协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审议通过后即批准为会员。
(二)向分会(专业委员会)申请入会,即分管会员
1.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,同时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、提供各类资质证明材料;
2.分会(专业委员会)秘书处组织进行材料审核、调查,必要时组织到申请单位考察;
3.分会(专业委员会)秘书处提出审核意见和议案,提交分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中通协,经中通协会长办公会通过后即核准为会员,并报告中通协理事会。
第五条 个人申请入会:
分会(专业委员会)原则不吸纳个人会员。
(一)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,同时提供各类资质证明材料;
(二)中通协综合部组织进行材料审核、调查,提出审核意见,经中通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,提交中通协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审议;
(三)中通协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通过后即批准为会员。
三、会员管理
第六条 单位会员入会原则一年后方可申请担任分会(专业委员会)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理事长、理事长直至中通协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。
第七条 中通协会员管理部门为综合部。分管会员日常事务管理部门为对应分会(专业委会员会)秘书处。
第八条 会员退会和除名:
(一)直管会员退会,由中通协会长办公会通过后,报告中通协理事会。
(二)分管会员退会,由对应分会(专业委员会)理事会通过,报中通协会长办公会核准后,报告中通协理事会。
(三)直管会员除名,由中通协会长办公会通过后,提交中通协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审议。
(四)分管会员除名,由对应分会(专业委员会)理事会通过,报中通协会长办公会核准,报告中通协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。
第九条 直管会员有权力参加各分会(专业委员会)活动,享有相应分会(专业委员会)分管会员同等待遇。
四、附则
第十条 入会申请书、单位基本情况表等由中通协统一制订。
第十一条 会员证由中通协统一制订。标牌由中通协统一设计,会员单位自愿自行制作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中通协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即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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