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经新闻/ midwifery news
来源:中国能源报
陕西“调减拟列入‘十四五’规划‘两高’项目79个,压减拟投产达产‘两高’项目28个,但形势依然严峻”;“黑龙江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20个‘十四五’拟投产达产‘两高’项目中,有17个开工建设时手续不全,其中8个未经节能审查,13个未获得环评批复”;“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,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‘两高’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,未批先建问题突出”;“贵州六盘水市2025年焦化产能将达到1400万吨,远超全省规划产能限额”……
从生态环境部获悉,近日,上述四地分别公布了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。各地列出的整改任务清单,无一例外均涉及高耗能高排放(以下简称“两高”)项目违规问题。对此,地方政府纷纷出重拳、严整治。
违规行为乱象频出
任由“两高”项目野蛮生长,将直接影响减污降碳进程。去年5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加强高耗能、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》,已明确加强管控和规划约束、严格环评审批等要求。对此,地方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人。
在落实的过程中,问题还是出现了。通报显示,陕西一些地方非但没有严格执行要求,反倒为违规项目开绿灯。例如,榆林市榆阳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公司二期80万吨/年甲醇装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。2021年5月,陕西省发改委已明确提出处置要求,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却违规同意其继续生产,结果该项目在运行中废气直排、污染严重。
“以大庆市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为例,2020年以来建成投运一套300万吨/年常减压装置、一套40万吨/年轻烃裂解装置,基本建成一套100万吨/年悬浮床渣油加氢装置,均不符合国家要求。但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和大庆市仍将上述项目列为重点项目推进实施,不但违规审批,还为其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说明。”有业内人士证实,类似情况在黑龙江省并非孤例。
更严重的是搞变通、改数据等造假行为。在神木市,2020年以来备案的27个兰炭新建项目,有21个不符合要求。部分企业将本应淘汰的小炭化炉简单物理连接后,包装成看似合格的炭化炉逃避淘汰,当地有关部门默许纵容。在石嘴山市,不是用实际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作为新建“两高”项目煤耗替代指标,而是将已淘汰洗煤企业的1000余万吨洗选加工能力作为减量指标。
为追求短时利益而包庇放任、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未批先建、玩数字游戏企图蒙混过关……了解到,“两高”问题在多地并非个案。
亟需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
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的信号明确,地方却屡犯难止。要想彻底根治,还需找出积重难返背后的原因。
“‘两高’产业附加值不高,但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大,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。但总体来看,其占比依然较高,供给过剩,附加值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明显不足,目前还难以满足有效供给。”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研究员毛涛向记者坦言。
在产业结构整体偏重、亟待扭转的基础上,部分地方却仍未充分认识到严峻性。毛涛分析认为,有地方未能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,只看到发展与减排的对立面,而忽视了它们的统一。要么一味攀高峰,借碳达峰之机盲目上马“两高”项目;要么简单“一刀切”,不考虑项目低碳发展水平的差异性,武断处置。还有地方没能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,要么只考虑工业低碳发展的某个方面,出台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短效疗法;要么只考虑发展,误认为碳中和是未来的事,甚至对“双碳”呈观望态度。
“不可否认,经过前期重视及大力整治,‘两高’项目铺摊子的势头已有好转,但在部分地区仍有发生。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直言,任由其盲目发展,不仅侵占土地、浪费能源、破坏生态环境,还将损害国家、区域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能力。“由于‘两高’项目的申请和审批时间周期较长,一些地方便在惯性思维的支配下继续搞未批先建。还有些地方认为,当前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近10年的碳排放增长期,想方设法尽早多建设一批项目,尽早多争取一些碳排放指标,而这些都是对落实’双碳’战略的思想和行动偏差,必须解决予以遏制。”
分类处置动态监控
针对问题,四地均已明确整改目标,拿出限时整改措施,打击违规行为绝不手软。例如,除了对违规企业、主管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,黑龙江还要求彻底解决忽视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调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问题,以及为追求一时经济增长违规上马“两高”项目问题,坚决守住产业政策底线。宁夏则提出,坚决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石化化工、煤化工产业政策,未纳入国家及自治区产业规划的,一律不得新增布局建设煤制油、煤制烯烃、煤制化肥、煤焦化等煤化工项目,严禁新增电解铝、电石产能。
记者注意到,相比前期“一上一大片、一停一大批”的做法,多地普遍采取了建立项目清单,据此分类处置、动态监控的方式。对于手续不全者,先依法依规停工整改,限期补充完善手续后方可复工;对于环保、能耗等不达标者,通过产能置换、整合升级等方式,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才行;对于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,坚决不得开工建设,已建成也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
“重点通过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安全等法律标准,先立后破,依法依规化解’两高”产业的过剩产能。但也要看到,产业结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,可重点发挥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领军企业的作用,带动产业链上钢铁、铝等传统‘两高’项目的高质量发展和低碳转型,配套协作、相互渗透、相互补充。”毛涛称。
在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潘家华看来,要从根本上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从地方到企业均要明确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。“哪些项目确需保留、哪些项目必须叫停、哪些项目还有减排潜力可挖,必须做好全面评估,绝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一窝蜂盲目布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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